男子酒后心存侥幸开车上路 遇交警弃车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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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心存侥幸开车上路 遇交警弃车逃跑

本文标题:男子酒后心存侥幸开车上路 遇交警弃车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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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晚,南京江北新区公安分局巡特警支队维稳处突大队民警黄锋带领特勤队员在龙山南路设卡盘查,查获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各一人。

当晚22时50分许,一辆白色的汽车行驶至桥北某路段时,发现前方有警方设卡盘查,车道又为单向车道,便企图弃车逃跑。现场民警发现情况,带领特勤队员迅速出击,成功将试图逃跑的张某抓获,并将其控制。在对张某进行个人身份信息查验和车内物品检查时,其满身酒味,话语连篇。当被问及是否饮酒时,张某主动交代了与同事聚餐饮酒后驾车回家,遇到警方检查企图逃跑的事实。

男子酒后心存侥幸开车上路 遇交警弃车逃跑

无独有偶,5月4日晚23时左右,陈某驾车行驶至该路段时,遇警方设卡盘查,同样试图弃车逃跑,被现场执勤警力当场抓获。被控制的陈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十分懊悔,表示自己心存侥幸,认为车程短不会遇到检查,结果偏偏是侥幸心理害了自己。经查,测得张某酒精含量116mg/100ml,为醉酒驾驶,陈某酒精含量63mg/100ml,为饮酒驾驶,两人将依法接受处罚。

警方提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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