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降低工商业用电类电价 每年为企业减负5.0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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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降低工商业用电类电价 每年为企业减负5.06亿

本文标题:苏州降低工商业用电类电价 每年为企业减负5.0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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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29分。今天(5月7日)据苏州市物价局发布信息,从4月1日起执行电价调整,每年可以为苏州企业降低电费支出约5.06亿元。

据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为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明确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29分。涉及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的输配电价相应降低。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大工业用电价格此次不调整。

《通知》明确,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完善两部制电价制度,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户,选择执行大工业两部制峰谷分时电价。用户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以及调整两部制电费计费方式的,选定后在3个月之内应保持不变。选择按照合同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可按月变更最大需量核定值。

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并公布分摊结果,不得强制摊派。

继续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

据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下调,将有效降低下游用电企业的生产成本。根据苏州供电公司相关数据显示,去年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售电量为221亿千瓦时,按每千瓦时降低2.29分来计算,每年可以为企业降低电费支出约5.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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