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因做生意急用钱向公司贷款 未料被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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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因做生意急用钱向公司贷款 未料被非法拘禁

本文标题:市民因做生意急用钱向公司贷款 未料被非法拘禁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借7.4万还款16万 “套路贷”是一条走不完的绝路)

最近,各地频频出现“套路贷”案件,引起社会关注。所谓“套路贷”,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签订不利于受害人的借款合同,再以各种方式让受害人违约,最终侵吞受害人财产。目前,多地公安机关已开始严厉打击“套路贷”,抓获大量涉案人员,涉案金额从数百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套路贷”为何能屡屡成功“套路”?

5月11日,南京市民刘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到本市某小贷公司借款6万元(实际到手5万元,其中1万作为利息),而后又向小贷公司工作人员朱某借款3万元(实际到手2.4万元,其中0.6万元作为利息)。借款后,该小贷公司另一工作人员方某又告知刘某,公司有规定不得同时向公司工作人员借款,其已违反协议,遂逼迫其还钱。刘某称没钱,方某提出并怂恿可带其到溧阳某小贷公司借钱,刘某听信方某所言,遂跟方某到溧阳某小贷公司,向工作人员王某借款15万元,实际到手9万元作为支付给南京小贷公司的本金和利息,欠条中另外6万元作为溧阳小贷公司的利息。本以为借完钱即可回南京,岂料方某以各种理由拖到第二日,该小贷公司工作人员谢某、孟某即开始逼迫刘某还钱,除不断恐吓刘某,还实施暴力和非法拘禁。无奈刘某人生地不熟,惊慌之余只好打电话找家人汇款16万元(另有1万元“交通费”)还款后,才被放出。刘某回南京后遂至华侨路派出所报警。

市民因做生意急用钱向公司贷款 未料被非法拘禁

民警根据报案线索,多方取证,分别在江苏南京、江苏溧阳、安徽池州,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已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需要借款时一定要通过银行、担保公司等具有相关业务营业执照的正规途径进行借款。对于“套路贷”等违法借款协议,发现后要立即报警,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不要轻易与小贷公司人员离开居住地,存在被非法拘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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