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分配 市区4500万元维修资金分给585个小区( 二 )

为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工作,安全、稳妥地用好统筹维修资金,该局根据相关法规文件要求,经过多方调研,结合我市实际,于2017年12月下发了《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配及统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

此办法是继《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实施细则》后,对140号令的又一补充说明,是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的完善。

简化使用程序,推动各小区用好统筹维修资金。

统筹维修资金有助于破解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中设施设备更新解决不了的难点、痛点问题,帮助小区设施设备的提档升级,造福全体业主。

为此,在制度中规定统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可以参照应急维修程序办理,无需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可实现设施设备的快速维修、更新和改造。

统筹维修资金的分配,

一是保障了广大业主权益;

二是受益人为全体业主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时能及时得到维修;

三是有利于促进小区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发展。统筹维修资金的分配在我市尚属于首次,在全省也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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