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拟出台新规 隐瞒收入申请救助或上“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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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拟出台新规 隐瞒收入申请救助或上“黑名单”

本文标题:本省拟出台新规 隐瞒收入申请救助或上“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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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6月11日公布了《江苏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草案)》,征求公众意见。为申请救助而隐瞒收入的,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是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在获得授权委托后,通过核对系统向联网部门和机构查询、核实申请救助家庭相关成员的资产信息情况。

该办法规定,核对机构建立全省联网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拟对16种家庭信息进行核对,包括: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婚姻登记、殡葬、社团组织登记等信息;在校学生受教育情况和享受教育救助等信息;户籍人口登记和注销、出入境等信息;就业和失业登记以及享受就业援助,离退休、社会保险缴纳及享受待遇情况等信息;不动产拥有、交易和租赁等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情况等信息;车辆、船舶拥有,营运许可等信息。

核对对象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社会救助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并作为相关核对对象的失信信息,记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情节特别严重的,列为“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相关责任人,不如实提供核对对象家庭及家庭成员的有关信息,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记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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