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孩多处被烫伤 被告诉讼期间转让房产被撤销( 二 )

随后,依据上述事实,法院做出判决:撤销被告与第三人(被告母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采访中,主审法官表示,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制度是保障合同履行、债务履行,维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措施。并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也应由债务人负担。

本案中,被告(债务人)在诉讼期间把自己的房屋出卖给自己的母亲,明显符合合同法第74条第一款情形。因此,法院撤销了房屋买卖合同,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