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金融博士操作“老鼠仓”被查( 二 )

业内人士称,陆某的行为是典型的 " 老鼠仓 ",即庄家在用公司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庄家个人资金在低位建仓,待公司资金拉升到一定位置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这种做法,是证券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的严重危害金融秩序的行为,损害了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 2009 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新罪名,作为刑法第 180 条第四款,列于内幕交易罪和泄露内幕信息罪之后,完善了打击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刑事法网。

本月初,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掌握的事实和相关证据,依法对陆某批准逮捕。一个金融精英的坠落,让人扼腕叹息。(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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