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惩校园贷套路贷 严查重点领域金融犯罪案( 三 )

  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应当立即制止违法行为的,要积极协调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向党委、政府报告、通报,通过有效措施促使违法人员立即停止侵害,防止损失扩大;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及时向人民法院建议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对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要配合、监督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追赃挽损、资产处置等工作,加快涉案资产向被害人返还进度,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六是强调运用检察建议积极参与“三大攻坚战”社会治理。《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深入剖析金融、扶贫、环保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发案规律及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综合运用专题报告、信息简报、综合通报等方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出预测预警及应对风险的检察建议。加强与金融、扶贫、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支持相关部门依法强化监管执法活动,对于相关部门不履行职责或怠于监管的,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创新和监管治理。

  七是细化确保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机制。《意见》要求,要主动了解党委、政府关于“三大攻坚战”的整体部署及进展情况,从中确定工作重点,发掘案件线索,依法履行职责。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金融、扶贫、环保等部门以及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衔接平台,行政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受理移送等办案协作和监督制约机制。

  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对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进行综合考量,建立健全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对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要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涉金融、扶贫、环保的来信来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依法息诉息访。对办理案件引发的社会舆情,要及时快速应对,正面引导疏解。

  八是提出要加强宣传教育,为打好“三大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意见》要求,各级检察院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办理涉“三大攻坚战”案件,深入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力度,让司法办案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要精心选择和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法律适用准、政策把握好、办案效果佳的金融、扶贫、环保领域典型案例,宣传解读有关“三大攻坚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要常态化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普法活动,围绕金融安全、扶贫助贫、污染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治宣讲,推动形成全社会依法办事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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