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办 对举报重大毒品犯罪有功人员最高奖励20万( 二 )

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超过10公斤的奖励人民币20万元

禁毒办 对举报重大毒品犯罪有功人员最高奖励20万

举报非法生产、买卖、运输、走私制毒物品犯罪线索,缴获盐酸羟亚胺、邻酮、溴代苯丙酮、麻黄碱等制毒物品25公斤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捣毁生产窝点并缴获上述四类制毒物品达50公斤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超过100公斤的奖励人民币20万元。

禁毒办 对举报重大毒品犯罪有功人员最高奖励20万

举报制贩、走私新精神活性物质行为线索,缴获芬太尼类、卡西酮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达100克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超过500克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捣毁生产窝点并缴获上述三类物质达1公斤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超过5公斤的奖励人民币20万元。

奖励采取一案一奖,对一人举报多条线索分别破案的,按标准累计发放。省禁毒办在破案后3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省禁毒办接受书面来信实名举报并负责保密。收件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公安厅禁毒总队,邮编:210024。

附通告原文

关于奖励举报重大毒品

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重大毒品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江苏省禁毒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禁毒办”)举报重大毒品犯罪活动线索。省禁毒办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并对破案发挥关键作用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经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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