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法院公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遏制毒品犯罪蔓延( 三 )

新吴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沈伟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典型意义

对于经济拮据的吸毒者,毒品往往是诱使其实施犯罪的“导火索”。因购买毒品需要高昂费用,他们为了维持吸毒开支而步入歧途,或以贩养吸,或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本案中,被告人沈伟与张林系发小,却均走上了吸毒的不法道路,分别因吸毒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因沈伟有毒品来源,张林遂向其购买毒品后,容留沈伟在其租住地一起吸毒。沈伟、张林二人原本是一对好兄弟,最终沦为“粉友”一同滑入毒品犯罪的深渊,令人唏嘘。本案的处理严厉地打击了以贩养吸的违法犯罪活动。

“贩毒致富”不可取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玉从网上得知贩卖毒品利润较高,为挣得结婚费用,事先与被告人马喜霞联系,后于2016年8月26日晚上从浙江省嘉兴市驾车至宜兴市高塍镇滨水新城一期附近的“好客来超市”门口,以90元/克的价格向被告人马喜霞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58.32克,支付被告人马喜霞人民币4000元,微信转账1500元。

2016年8月27日凌晨,被告人张玉携带上述毒品驾车返回嘉兴,当车辆行驶至宁杭高速丁蜀检查卡口时因涉嫌携带非法管制刀具被审查,后上述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扣押,被告人张玉被抓获;同日,被告人马喜霞被抓获。

宜兴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马喜霞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玉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典型意义

毒品成本低廉,价格却因被附加了违法犯罪而产生的风险成本而非常高昂。以本市为例,甲基苯丙胺市场价每克约二三百元。为攫取毒品的巨额利润,一些人铤而走险,不惜拿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做赌注。本案被告人张玉本系遵纪守法的“90后”公民,为了挣取结婚费用欲实施贩卖毒品行为牟利而锒铛入狱,受到有期徒刑十五年的严厉刑罚。出于与爱人结婚的美好目的,被告人张玉走上了毒品犯罪这条不归路,产生了与初衷背道而驰的后果。他的行为不仅毁掉了婚姻,丧失了自由,也赔付了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年华。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贩毒致富”不可取,切莫因一时贪念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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