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归国后开微店卖“宠物用品” 实为贩毒( 二 )

  惠山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其余7名被告人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一千元至六千元不等的罚金。扣押在案的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大麻予以没收。

  顾溶熔法官介绍称,该案在众多的同类案件中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就是利用微信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毒品走私、贩卖,“以往毒品交易都是面对面,这个案件中,被告人等就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交易,这也是这个案件涉及地域范围广泛的一个最主要原因,这也是毒品犯罪案件中一个新出现的特征,应该引发各相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关注。”

  顾溶熔法官表示,该案涉及8名被告中,除了一人文化程度较低,其他都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属于文化程度较高的群体,尤其是谢某,还曾在国外留学。而据谢某交代,自己接触大麻开始于国外留学期间,当时在他人的引诱下吸食大麻。更需要提醒的是,在社会公众领域,很多人对大麻的认识有严重的“误区”,比如有人认为大麻的毒性和成瘾性不如冰毒和海洛因等“传统”毒品,但事实上大麻对人的中枢神经有巨大危害,心理依赖性更强,危害性不比任何毒品小,必须引起警惕,“包括有把大麻做成饼干的,很多人对其危害认识不足,甚至不认为是毒品,且觉得不会上瘾,甚至大学生涉及该毒品的也越来越多,应该要关注到这一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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