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名54岁正处级干部受审 涉嫌三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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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一名54岁正处级干部受审 涉嫌三项罪名

本文标题:泰州一名54岁正处级干部受审 涉嫌三项罪名

6月26日,原中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共泰州市委数据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刘玉平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犯罪一案,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泰州一名54岁正处级干部受审 涉嫌三项罪名

公诉机关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刘玉平从2006年开始收受他人贿赂,他从徐州市原铜山县委常委一职到泰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再到任泰州数据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在任职期的十多年间,刘玉平先后收受个人和单位所送的人民币2042530元,并在工程承接、款项收取等方面为他们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最多的一笔受贿款高达70万元。

此外,检方还指控刘玉平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伙同或指示数据园原党政办副主任科员钟建成、原通泰后勤公司餐饮部部长黄志刚、原数据园副主任鞠文兵等人多次贪污公款合计717200元,刘玉平实得417200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2012年至2013年期间,刘玉平的儿子出国,他为了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两次挪用通泰公司公款78万元归个人使用,检方指控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

庭审持续一整天,因为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当庭没有判决。

刘玉平简历

刘玉平,男,1964年10月出生,汉族,江苏泰兴人,研究生学历,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

历任原泰兴县(市)横巷乡团委书记、纪检干事,泰兴市黄桥镇技术改造办公室副主任,泰兴市化工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局长、滨江工业园办事处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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