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1女法庭上追打律师 被判刑时有人泣不成声( 二 )

在此过程中,黄三、张武、叶丽等旁听人员未经准许进入审判区,潘强来到原告审判台,伸手指向位于审判台另一侧的彭一,因距离较远,潘强绕过审判台,直接走到彭一的面前,随即快速出手向彭一的头面部击去,被彭一躲过。彭一随后持手中文件回击,张武从背后将彭一拉倒在地,潘强、张武、叶丽、黄三即上前脚踢彭一。

在承办法官制止过程中,彭一为躲避被殴打,逃离第十法庭躲到隔壁的第九法庭,潘强、张武、叶丽、胡大等人又追到第九法庭,张武再次将彭一踹倒,潘强、张武、叶丽、胡大对彭一殴打,致使法庭的秩序严重混乱。

宣判现场

2名被告泪流满面,有家属向法官下跪求情

事后,潘强、张武、叶丽、黄三、胡大因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被起诉。

近日,京口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潘强提出,事发时庭审活动已经结束,其行为发生在庭审活动之后,不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审判案件的专门场所,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进入法庭,参与或者旁听案件审理,应当遵守法庭秩序,这是尊重法治权威、保障审判活动正常开展、保护法庭安全的当然要求,也是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当然要求。

法院指出,在法庭内,围绕特定庭审活动而进行的、与庭审活动紧密相连的准备阶段、中间休庭阶段、等待阶段、评议阶段以及庭审结束后阅读、签字庭审笔录阶段、法庭内人员离开法庭阶段,也仍然属于我国刑法所要保护的法庭安全和法庭秩序范畴,仍然存在成立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可能。

4男1女法庭上追打律师 被判刑时有人泣不成声

潘强的母亲哭着下跪求情

6月25日上午9点20分左右,在京口法院第一法庭,现代快报采访人员看到,上述人员的家属们已坐在旁听席,其中,潘强的母亲和女儿坐在一起,两人已经哭红了眼。在看到法官后,潘强的母亲哭着跪上前求情,经过众人劝说、搀扶,她才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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