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照变“买家秀” 老人很气愤 律师:已侵犯肖像权且存在虚假宣( 二 )

“截图来自儿媳妇同学的朋友圈,虽然照片中的人是我,但文字却和我没有一点关系。”采访人员从常女士提供的图片中看到,一名为“化糖方官方客服小毕”的微信用户发文称,陕西榆林的郝桂荣大妈患糖尿病十几年,近两年,随着并发症身体出现各种问题,但从春天开始服用其销售的保健品后,“短短两个月,各种毛病都逐渐控制”。而这段文字的配图中,正是满头银发的常女士站在自己种植的花卉前竖起大拇指。

常女士告诉北京晨报采访人员,其实这张照片拍摄于10年前,“当时正值奥运会,还是特意请人帮我在家里拍摄的,有特别的纪念意义,不知道他们怎么拿到的照片。”针对这种盗用照片的行为,常女士直言“太可恶”,除了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她更担心其他老年患者信以为真,受到欺骗。

律师指出 已侵犯肖像权

针对此事,北京嘉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霞律师指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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