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鉴定,王庆转让给李美的债权转让协议中,王庆的签字与借条中借款人王强的字迹一样。经过调查,王庆本人对于债权转让给李美的事实并不知情,完全是王强夫妇和李美暗中操办。
2017年8月25日,泰兴市检察院将案件线索移送泰兴市公安局,同年10月9日,泰兴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近日,泰兴市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以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人王强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以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人李华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人李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同日,泰兴市法院依法对这起民事调解案件进行再审,近期将宣判。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这个泰兴人的脑子真活泛,动动笔就得了71万!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