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子归属成问题 法院判为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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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子归属成问题 法院判为双方共同财产

本文标题:夫妻离婚后房子归属成问题 法院判为双方共同财产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儿子离婚了 父母买的房子要分给媳妇一半吗?)

父母付首付,小两口还贷款,是很多年轻人结婚购房的流行做法,但如今年轻人“闪婚闪离”如同家常便饭,这无疑让“买房置业”的父母们担心,一旦日后婚姻告急,自己积攒的“血汗钱”会不会就归了“外人”?

不少为子女买婚房的父母都患上了“婚房忧虑症”,为防止儿女婚房纠纷问题,要求子女通过婚前财产证明婚房权属的事情越来越多。

最近,张大妈就为了儿子儿媳离婚财产的问题伤透了脑筋。儿子明涛和媳妇孙婷是大学同学。经过两年多的恋爱,毕业后两人回苏州结婚安了家,张大妈当初看孙婷长得漂亮又懂事,两人又很恩爱,觉得儿子明涛真是幸运,能娶到这样的媳妇,所以两人结婚时,张大妈把半辈子的积蓄都拿出来了给小两口在园区买了套婚房,主动提出让明涛把孙婷的名字也加上,想让小两口好好地过日子,早点给自己添一个孙子,享上天伦之乐。

没想到结婚两年后,由于工作太忙,两人又迟迟怀不上孩子,夫妻俩经常因为各种小事拌嘴。张大妈原本以为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不会有什么过不去的事。但突然有一天,儿子明涛一个人回家吃饭,和张大妈说,自己准备和孙婷协议离婚。这让张大妈十分吃惊,但结局已定,只好接受。既然已经离婚,张大妈赶紧问了问两人的财产都是怎么分配的。明涛说:“房子一人一半,房产证上也有她的名字,别的财产她的归她,我的归我。”“虽说孙婷这孩子不错,但这房子当初她家也没花一分钱,我说加上她的名字也是为了你们好好过日子,不要因为房子的问题心里不痛快,但你俩现在离婚了,房子我看还是应该归你。”张大妈和儿子说。

本来明涛并不想离婚之际还和孙婷这样斤斤计较,但无奈母亲的坚持,他便和孙婷提出房子的归属问题。但孙婷认为,虽然当初买房自己没花钱,但和明涛生活的两年多,自己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明涛的事情,而且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怎么也应该一人一半,说房子属于明涛个人财产并不合理。两人协商不得,孙婷就一纸诉状将明涛告上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平分房产与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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