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七旬老人捂死重病86岁老父 庭审称不忍他受苦( 四 )

有同情有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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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人员调查中当地村民也有“观点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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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紫牛新闻采访人员驱车赶到射阳湖镇大槐村,向村口王家大桥下的“大桥超市”打听朱福林时,超市老板石步岚就直言不讳地说,老朱人不错,捂死老父亲也未必是他愿意做的,毕竟上了年纪的人,老这样被病痛折磨也不是个事。但他的方式有点极端了,肯定不妥。

  “是个孝子,一直对老父亲不错。”这是采访人员走访中,当地村民的普遍反映。自己都这么大岁数了,老实人干下了伤天害理的事情,也令乡亲们不解、叹息、唏嘘。

  “从人情世故上讲,八九十岁的人,半身不遂,自己想自杀,儿子送他一程,好像也能理解。但不要忘了,这样做是违法犯罪。法大于情,永远都是这样,今后我们要借这个事件,在村民中开展宣传教育,要懂法,不要当法盲。”大槐村支部书记卞泉友说,朱福林从小就没有上过学,不识字,是个典型的法盲,以后村里必须要“扫盲”。但他毕竟70岁了,也是一时糊涂犯了罪,还是希望法院能考虑到这些因素。村主任孙海东也表示,虽然老朱在村民中口碑很好,为人耿直善良,办事爽气,但他这次做的事、犯的罪是改变不了的,大家都感到惋惜、痛心。

  “平时对老父亲孝顺得不得了,最后一着子不知道怎么这样做了,想不通!”今年73岁的徐加清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说,朱福林平时人很老实,和气,不做“狠事”,和大家相处得也和和睦睦的,这件事情让大家吃惊,感情上也很复杂:“从法律上讲,应该从严处理;但从年龄上讲,从他平时的表现来讲,又叫人同情,希望能从轻判决。”

  和徐加清等人的想法不同,61岁的沈来美代表着另一种观点:太过分了,必须从重处理。“把上人(即长辈)害死,就应该按照法律办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没什么可调查的。在我们农村,哪个儿子把老子害死过?我们这里没有,整个宝应县没有,我看江苏省也没有。”沈来美说,一是一二是二,老朱平时人怎么样,跟这个事情没有关系。如果从轻处理,就不能服人,哪个来保护上了年纪的人呀?“我家老人也87岁了,一天三顿都要人服侍。养儿养女都是指望最后能给自己养老送终的,说白了就是指望这‘最后一着子’,你再有天大的理由,也不能对老人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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