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再起波澜 男童的损伤可评定为轻微伤( 二 )

C 意见书对案情有什么影响?

有专家指出,意见书不具有证据资格

这份由法医鉴定专家胡志强和庄洪胜联合署名的意见书认为,被打孩子小虎(化名)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对此,刑事诉讼法学专家、南师大法学院李建明教授表示,两位专家出具的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只是他们表达作为专业人士对小虎损伤程度的个人意见,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资格,法院审理时只能作为参考,不一定要采纳。李建明教授表示,而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医鉴定书,是由具有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做出的,是结论而不是意见,具有重要的证据效力。所以,单就一份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而言,并不能改变该案的基本定性,更不足以让李征琴免除刑事处罚。万一被采纳案件基本定性就变了。

作为出具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的鉴定人胡志强,他可以经嫌疑人申请,在开庭时,作为具有专门知识的证人出庭,就小虎的损伤程度当庭与公诉方辩论,表达作为专业人士的意见。法院可以将其作为参考,不一定要采纳。据悉,胡志强将作为嫌疑人一方的专家证人出庭作证,陈述其对小虎损伤程度的意见。

D 如果采纳审查意见,案情会有啥变化?

对李征琴来说,所受的处罚就完全不一样

法院采纳“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可能性不大,可万一采纳了“意见书”呢?那样,需法院重新委托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为轻微伤,届时案件的基本定性就变了。

对李征琴来说,所受的处罚就完全不一样。李建明表示,如果小虎的损伤不构成轻伤以上伤害,那么李征琴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即殴打他人的,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罚款。还可以在审理阶段提出重新鉴定。

如果嫌疑人和辩护人不认可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医鉴定结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这是他们的基本权利,公安机关也会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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