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黑尾”且不开灯 夜间易引发追尾事故( 二 )

经医院检查,陈某肋骨骨折。交警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月3日,大厂欣乐路上,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追尾事故,双方均倒地受伤。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民警现场了解到,事发时,前车未开车灯且突然变道,后方电动自行车未能及时发现,导致两车追尾。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前车车主满身酒气,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其实,电动自行车都配有车灯和转向灯,但是,晚间开灯行驶的车很少。一位事故民警告诉采访人员,他曾询问过多位电动自行车车主,为何晚间不开车灯?有人回答,有路灯看得清路,没必要开灯浪费电;还有车主表示,以前骑自行车骑惯了,没有开车灯的习惯。

“此外,电动自行车没有红色尾灯,晚间在昏暗道路骑行时,若旁边大车灯光很亮,后方机动车司机和非机动车骑车人往往因视觉局限,看不见前方的电动自行车,因此常常引发追尾事故。”这位民警说。

消除电动车夜间“盲点”,我市开展“亮尾行动”

采访人员从交管部门了解到,2017年,全省农村地区共发生交通事故17254起,占全省事故总量的55%,死亡人数占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六成。其中,涉及二、三轮电动车、四轮低速电动车的事故7840起,占农村地区事故总量的45%,死亡人数占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近四成。

从交通事故成因分析,因电动车尾灯不亮、夜间视线不良等情形导致的车辆追尾、碰撞事故占一半以上,且呈增多趋势。

为减少电动自行车事故,消除其夜间“盲点”,近日,南京交管部门开展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亮尾行动”,除了向车主宣传夜间行驶时开车灯不仅可以照亮前路、更是保证自身行车安全的举措外,还向农村地区车主免费发放反光标识。

“争取今年年底前,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反光标识粘贴率达到90%以上。”相关交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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