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公示工作结束 尚未上报的市场主体可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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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公示工作结束  尚未上报的市场主体可补报

本文标题:年报公示工作结束 尚未上报的市场主体可补报

随着年报公示系统于6月30日24时暂时关闭,我市市场主体2017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结束。我市共有85470户市场主体完成年报,年报率为89.4%,其中,企业年报率比去年高出3.4个百分点,达到88.2%。

公示系统显示,我市个体工商户2017年度的年报率为90%,比上一年度同期下降近7%,主要原因是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准入机制更为便捷,一些投入小、技术含量低、进入门槛小的个体工商户趁着改革的东风涌入市场,但在随后的发展中未能“突围”,成为“沉淀户”而未能报送年度报告。下阶段,针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规定程序、规定条件积极做好清理工作,降低应报个体工商户虚数,提高实际年报率。

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自动关闭填报功能,6月30日前未年报市场主体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据了解,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市场主体一旦被列入“黑名单”,5年内无法申请修复,并在参加招投标、取得经营许可、申请银行贷款、海关通关、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均会受到限制。工作人员提醒,尚未上报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可于7月15日系统开放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补报年度报告,完成公示后,可以向企业登记机关现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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