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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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本文标题:我市将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7月5日,市安监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市安监局副局长李某表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为认真吸取教训,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的思路,整治解决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在生产领域,严把产品质量关。督促相关生产单位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严格落实电气线路规范敷设、充电过载保护、材质防火阻燃等要求,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在流通领域,严把市场准入关。重点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的监督检查,查办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销毁一批不合格产品,形成高压态势,促进市场秩序不断完善。在改装领域,突出抓好“三个严禁”。严禁私自改装和拆解原厂配件,严禁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严禁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在使用领域,严格规范停放充电。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问题,斩断火灾发生的“链条”。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装置,落实集中存放和集中充电。2018年底前,全市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800套、建设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我市自6月初至2018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属地抓、部门查、基层管”的原则,层层压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市县镇(街道)三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此次综合治理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筹协调下进行。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本次综合治理行动国务院安委办特别提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办就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职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居民住宅和小单位小场所的排查检查;各居民小区和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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