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发公告回应“李娟事件”:非比亚迪员工 合同所用印章系伪( 二 )

比亚迪发公告回应“李娟事件”:非比亚迪员工 合同所用印章系伪

-----比亚迪发公告回应“李娟事件”:非比亚迪员工 合同所用印章系伪造-----

以下为比亚迪公告原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媒体报道情况

近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或“公司”)注意到部分媒体发布或转载关于公司的不实报道,内容涉及对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的曲解和对事实的歪曲,引起部分公众对公司的质疑,给 公司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澄清说明

为避免相关媒体报道给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带来误导,公司对媒体报道的有关内容 进行了核实和确认,现将有关情况澄清说明如下:

1、李娟及网传的“陈振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也不是比亚迪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比亚迪从未授权上述人员以比亚迪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代表比亚迪签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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