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狂犬病疫苗生产造假 我市无涉事批次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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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狂犬病疫苗生产造假 我市无涉事批次疫苗

本文标题:长春狂犬病疫苗生产造假 我市无涉事批次疫苗

我市没有涉事批次疫苗,其他批次已全面停用

采访人员从市疾控中心了解到我市有长春长生生物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但不是涉事批次,目前已全面停用。此次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所以“问题疫苗”并未流入我市。

长春狂犬病疫苗生产造假 我市无涉事批次疫苗

(网络配图)

15日,我市相关部门接到通知,要求对辖区接种单位有效期内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若发现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等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朱中奎说,泰州市的狂犬病疫苗主要来自广州诺诚、辽宁成大和长春长生等几家公司,接到通知后,我市已第一时间暂停使用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病疫苗。

我市的疫苗是怎么采购的?

朱中全说,人用狂犬病疫苗风第一类疫的,而我市所省的第二类疫苗都是由各市(区)疾控机构按照《江苏省第二类投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收集汇总辖区内接种单位的需求数量,根据江苏省疫苗采购平台公布的第二类疫苗中标结果进行网上采购,并将第二类疫苗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全程开展温度监测,保证疫苗储存、运输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我市采购的每一支疫苗都有 合格证,均规范储存和配送,疫苗的采购、运输、储存接种等环节均有非常严谨的流程。”朱中奎告诉采访人员,一直以来,各市(区)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必须索取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证明和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一一律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计生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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