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2018金华3岁男孩被狗咬伤半张脸?散播谣言者接受行政处罚( 二 )

经永康警方调查,发布谣言的是一名永康女子,经营着一个微信公众号,平时喜欢往公众号上分享一些比较有热点性的文章或事件。当天在朋友圈里看到很多永康朋友转发“3岁男孩在体育馆被咬伤半张脸”的信息,便草率地认定了此事发生在永康。添油加醋的写上了发生地点在永康后,在公众号上上发送了消息。

净网2018金华3岁男孩被狗咬伤半张脸?散播谣言者接受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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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出不久后,经许多知情的群众反映此事件发生的地点并不在永康,女子意识到了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并迅速将此条消息删除,但已为时已晚。

今天该女子来到永康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接受调查,因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要理性对待网络消息,对于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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