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单位扎堆提取公积金买房 工作人员发现"李鬼"( 四 )

同单位扎堆提取公积金买房 工作人员发现"李鬼"

在这家宾馆,民警查明,案发时段确实有一名蒋姓男子居住过,经辨认,这个人就是所谓的周某。据了解,蒋某48岁,河南项城人,无犯罪前科。

随即,根据这条线索,扬州警方在安徽合肥将蒋某成功抓获,目前案件的另一名嫌疑人李某仍在通缉当中。

法律专家介绍,蒋某及其同伙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虚开发票罪。律师介绍,虚开发票罪,情节严重者将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单位扎堆提取公积金买房 工作人员发现"李鬼"

同时,案件中9位利用虚假合同、发票套取公积金的人员也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宝应分中心主任卢海介绍,对于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将要求相关人员退回所套取的资金,并且5年内不得支取公积金、10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的还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不守信人员名单。

来源:凤城泰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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