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区一男子酒后寻刺激纵火烧车 损失金额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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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一男子酒后寻刺激纵火烧车 损失金额48000元

本文标题:梁溪区一男子酒后寻刺激纵火烧车 损失金额48000元

一男子喝了不少白酒,借着酒劲用打火机点燃堆放在一货车旁的杂物,后又点燃了一辆宝骏730汽车的防尘罩,致使车辆燃烧,经鉴定损失金额为48000元。近日,梁溪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寻衅滋事案。

2月26日晚,一辆停放在金城新村的宝骏汽车突然烧了起来,而且火势越来越大,附近居民发现后赶紧报警。随后车主、邻居和消防员共同将火扑灭。经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该车辆防尘罩过火烧损,汽车引擎盖内发动机舱过火烧损严重。经认定,起火点位于车头大灯处,起火原因为人为放火,随后案件被移送至梁溪公安分局。3月27日,民警将蒋某某传唤至派出所,并对其家中进行搜查,查获案发时蒋某某所穿黑色上衣。经审查,蒋某某交代了事发当晚其酒后为寻求刺激,用打火机点汽车反光镜,并导致宝骏汽车被烧毁的犯罪事实。

原来,2月26日晚蒋某某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了一斤多白酒,随后又在KTV喝了几瓶啤酒,发觉自己有点头晕后便提前离开步行回家。因为喝了不少酒,蒋某某一时走错了路,他发现路边停放着一辆货车,货车车厢内堆放着杂物,上面还盖着防雨布,在车旁也有一堆杂物。他将货车旁的杂物点燃,一直看着杂物燃烧起来后才离开。随后,蒋某某继续往家走,在金城新村一栋楼前看到一辆蓝色轿车,用打火机去点副驾驶的反光镜,点了几次没点着,就继续往前走。没走多久,蒋某某又用同样的方式去点一辆面包车的反光镜,同样没点着。接着他走到一辆盖有防尘罩的宝骏730汽车前,在车旁点燃了烟盒内的最后一根烟,随后将烟盒点着,把燃烧的烟盒丢到了宝骏车的防尘罩上,致使车辆燃烧损毁严重。

经审查和鉴定,蒋某纵火烧车造成的损失金额为48000元。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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