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幼儿园收费出新政 新增校车费项目( 四 )

  5、在保教费外以开办或者变相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收费的;违反规定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的;

  6、不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发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信息内容与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一致的;

  7、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采访人员还了解到,“新政”将从2018年8月15日起实施。下一步,镇江价格部在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统一公示格式,督促各幼儿园公示到位的基础上,将在招生及新生入园期间,开展幼儿园收费专项督查,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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