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警提醒:沭阳男道听途说造谣传谣 引来“牢狱之灾”( 二 )

-----宿迁网警提醒:沭阳男道听途说造谣传谣 引来“牢狱之灾”-----

(违法行为人魏某)

7月23日,经询问,魏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因魏某的行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已构成寻衅滋事,最终沭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魏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宿迁网警提醒:沭阳男道听途说造谣传谣 引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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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依法对魏某进行询问)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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