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商务签证形式组织人赴外务工 南通多人犯罪获刑( 二 )

  李某、张某分别于2017年2月10日、2017年1月23日被传唤到案,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伙同他人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妨害国境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两人均是从犯,综合两人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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