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盗窃“老东家” 被以盗窃罪判刑( 二 )

秦淮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离职员工盗窃“老东家” 被以盗窃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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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曾在某理发店工作,离职后私留了该理发店钥匙,一天深夜,董某用钥匙开门入室,窃得被害人陈某的苹果牌ipad2型平板电脑二台,共计价值人民币1260元。

随后,董某在多家理发店借找工作之名,趁被害人陈某,李某不备窃得财产,最终被警方抓获。

秦淮法院审理认为,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董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董某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责令被告人董某退赔被害人陈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260元。

离职员工盗窃“老东家” 被以盗窃罪判刑法官提示:

企业内部不宜存放大量的现金、贵重物品,保安员要提高防范意识,对进出人员要认真登记核对,加强对门岗、围墙、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夜间巡查;也应加强技防措施,安装门禁、金属探测系统、高清摄像头、外墙的红外线报警系统等。

要完善内部安保、仓库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离职员工要及时收回门禁卡或钥匙,适时更改机房和服务系统登录密码,从源头堵住和制止盗窃案的发生;而一旦发现物品被盗,应及时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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