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抓小偷时收钱还打人?镇江公安发“正名书”为民警撑腰( 二 )
淮安人施某春无正当职业,一直以偷为生,从2006年至今实施偷盗21起。调查中,纪委人员问施某春送给王伟的3600元从何而来。施某春表示,其中2000元是其从老家中偷得,另外他还将家中的一辆电动车偷卖了八九百元,此外身上还有1000元。但纪委调查其父亲后证实,其父常年在镇江,老家不可能存放现金;其次,老家确实有辆电动车,但仍在家中。
至于另外的3000元,施某春称是将其父在镇江的电动车偷卖了。但当纪委找到其父时,电动车正被其父骑在胯下。
至于抓捕时被殴打,在其入看守所的体检记录中,身上连一块“红印子”都没有。而此时,距离施某春被抓捕不超过24小时,如果有殴打,身上必定要有伤痕。
带着这些证据,纪委人员二赴溧阳监狱。面对铁证如山,漏洞百出理屈词穷的施某春彻底歇了:“你们不要再来找我了,举报是我自己编的瞎话,就是为了报复王伟!”
其间,王书记说,还有一个“经典”环节,纪委人员将王伟的头像,混在10多名民警中间,带到监狱让施某春指认,他居然认不出“王伟”!但就因王伟抓了他,他就为了报复而诬告。
正名:发通知“撑腰”还发激励金
根据《公安机关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工作规范》,7月26日,润州公安分局维权委员会开出《维护民警执法权正名通知书》,为王伟公开正名,以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威工作,更好地保护和激发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抚慰激励办法》,1日当场发放激励金1000元。
采访人员了解到,这也是镇江市公安局近年来开出的第一份“正名通知书”。“正名书”的出现,有效保障了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安执法活动的权威,为民警执法营造了良好环境。
采访中,润州巡特警大队韦晓军大队长告诉采访人员,33岁的王伟从警12年,为人踏实勤勉肯钻研,素质和修养都很过关,因工作表现突出,多次受到嘉奖,曾获第五届“镇江最美警察”提名奖。
韦晓军还透露,施某春诬告时,正是分局要提拔干部之际,王伟也名列其间。纪委的特事特办,给王伟的考察提拔,扫清了障碍,也给所有一线民警“撑腰壮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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