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张治中公馆”被指名不符实,南京文物部门:提法不准确( 三 )

自此,所谓的“张治中公馆”原建筑已不复存在。

对于“已不再是文物”的质疑,南京市文广新局文物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由于文保单位是市政府公布,不可随意撤销。目前国内文物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没有有关撤销的程序规定,“现在国家在重新修订文保法,将来可能会增加这一内容,但目前我们没有法律依据来撤销。”

该人士同时表示,自从2008年发现违法拆除的行为后,该文物部门已将文保单位的牌子从沈举人巷26、28号民国建筑群撤销,2012年市级文物普查中也将其列入到灭失登记表里。

“现在该建筑挂的牌子‘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是规划部门挂的,他们依据的是南京近现代建筑保护条例,可能因为挂的比较早一直没有更换过。”该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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