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城管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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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城管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本文标题:建邺区城管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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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大力推广,垃圾分类工作逐渐走上常态化。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8月2日,南京建邺城管大队江心洲街道中队联合江心洲街道城管科开展了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辖区白鹭社区、科技岛办、海事局等6家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点、投放点里垃圾桶配置的规范、是否设立引导标志标识等情况开展检查。

建邺区城管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经检查,这6家单位均已按照要求设置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但部分单位还未设置引导标志,分类投放还不是很规范。执法队员当即对相关单位的垃圾分类负责人进行了宣传教育,并督促立即整改到位。

建邺区城管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现阶段,江心洲街道已将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类型,分类放置于四种颜色的容器内,其中厨余垃圾安排了专业公司定时定车定点收集,其他垃圾由环卫公司收运投放中转站,可回收和有害垃圾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从而实现垃圾的分类回收利用,有效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归。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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