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花样百出 工商部门管罚并重( 二 )

“一般情况下,两家注册商标打架只能由国家工商总局裁决。”王士浩说,“可这户商家没有正当使用商标,违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使用商标行为近年来日趋增多。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吴俊介绍,由于名称、形象相近的商标可以在不同品类注册成功,很多人滥用商标。“比如商标品类是矿泉水却卖起了糕点,这就属于超范围使用。”吴俊说。

■“多头管理”即将改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经达到1680.7万件。商标、字号等知识产权多头管理的现状给执法带来了困难。吴俊介绍,商标是用于区分不同生产者、服务者的标记。可以由文字、图案或二者结合组成,由国家工商总局统一核准,各级工商部门管理; 字号是企业登记时的名称,目前由行政审批局管理;此外,科技局下属的知识产权局也负责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管理。当执法人员怀疑商户商标侵权时,商户往往“捣糨糊”,称自己使用的并非商标,而是字号、外观专利,不属工商部门管辖,给执法人员带来困难。

好在这一局面有望在今年得到改善。今年年底,市级层面将实行工商、食药监、质监“三合一”改革。届时,知识产权局的职能将划归到新成立的“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主体更加明确。

■“人性执法”引导企业

目前,我市涉及商标侵权的大多是中小企业,如何规范引导,把握处罚力度非常关键。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张明介绍,过去,商家一旦销售侵权产品就应受到处罚,而2014年修订的《商标法》规定,商家只要说明合法来源,就能免责。他解释:“这是为了保护合法商户,特别是刚办企业的新手进货,很难分辨真假,如果贸然处罚有些不合适。从这一角度看,修订法更为人性化。”

不过免责条款也增加了监管难度。一些商户甚至把免责条款当做降低违法成本的护身符。目前《商标法》正在进行新一轮的修订,希望能从立法层面解决这一问题。

“处罚的本意是为了规范发展商标市场。”张明认为,一些中小企业的模仿行为本身就说明了对商标的重视,但它们大多缺乏知识产权意识,需要监管部门加以引导。在“樱花”灶具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市工商局处罚了山寨“樱花”负责人后,主动帮其联系樱花卫厨,牵线搭桥,该商户最终被“收编”为正宗樱花代理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