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无力抚养孙子 盼前儿媳承担抚养义务遭拒( 三 )

律师介绍,现在孩子的母亲有权利对孩子父亲留下的遗产主张一定的权利,但是要求孩子奶奶过户房产,并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冯彦彦:“奶奶的财产应该属于奶奶,老人自己有一个控制的权利。如果孩子的父亲在世的时候有财产,孩子是有继承权的,母亲作为他的监护人,对这个财产有一个监管的作用。”

父亲不在了,母亲理应对孩子尽抚养的法定义务,不可以随意推卸。当然,作为单亲母亲,抚养小孩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和前夫的家人协商,恳请对方提供一定的帮助。可不管怎么说,孩子已经没了父亲,不能再失去母爱,毕竟,孩子的健康成长比金钱更重要。

来源:凤城泰州网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妈妈,你不要我了吗?”泰州这位11岁的孩子这样泣诉...

 热点新闻  【安全】“万能插座”8年前已禁售 泰州市区仍有销售

【专题】“嫦娥之父”叶培建:仰望星空 民族大爱

【违法】男子因醉驾被吊销驾照 网购假证企图糊弄交警

【贪心】粗心市民存钱忘记“确认” 贪心男“顺手牵羊”

【热心】姜堰一饭店电表起火 过路司机出手扑灭

【矛盾】酷暑天气,67岁的老人睡在桥下,其实他有儿有女,只因为...

【黑心】中介帮卖房,大冰箱竟然被换成小冰箱,律师这么说...

【刷屏】泰州籍“济公”85岁走红网络 传奇一生如戏剧

【网易泰州手机版】更多精彩内容请戳>>>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