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观赏渐入尾声 把握最后赏荷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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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秋过后,虽不完全代表着气候上“秋来到”,但草木往往能更为敏感的感知季节。眼下,南京的荷花,开得热烈而恣意。不过,业内人士称,每年立秋前后是荷花盛开的顶峰。过不了多久,娇艳的荷花就会衰败。看叶而知,一些荷叶已藏不住些许“褐黄”,莲蓬已渐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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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爱荷花,赏荷花,吃莲子羹、糖粥藕……玄武湖公园更是人们赏荷纳凉的首选地,湖面种植荷花500多亩,有玄武红莲、金湖红莲、云龙湖红莲、白莲等品种。作为莲蓬“大户”,玄武湖曾经靠卖莲蓬和荷叶,给南京的财政收入做了不少贡献呢。

清光绪初年,玄武湖荷叶是有“专卖权”的,一度成为南京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清同治三年(1864),太平天国战败后,清政府设立“善后局”,玄武湖就由善后局进行管理。在光绪四年(1878),官方明确规定“凡后湖人民只准卖荷叶,不准卖藕;而沙漫洲、七里洲、莫愁湖等处只准卖藕,不准卖荷叶。”

史料显示,根据记载,光绪二十七年(1901),玄武湖的荷叶收入“一千余金”。

民国时期,也曾经多次重申过玄武湖荷叶的这种专卖权。如1928年1月9日,官方发布布告称:“今公安局通令各区署、各城门稽查所,市内只准行销玄武湖荷叶,他处私叶不得在市内销售,以保护玄武湖荷叶的行销专利之权。”此时,玄武湖荷叶的身份已经上升至“官叶”,其他区域的荷叶则沦为“私叶”。

据介绍,当时玄武湖的荷叶由湖民负责,他们首先得向官方购买“采摘券”,才能取得下湖采叶的资格。不过,湖民所得利益极少,只能提取采叶总额的十分之二作为手工费,其余均得上交。玄武湖荷叶的这种“专卖权”直到1949年才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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