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区一房屋被拆 协议上竟是别人的签名( 二 )

房主起诉到法院,诉请协议无效

为了维权,全德家人起诉到法院,西岗村委、签字的葛某成了被告。今年8月2日、8日,金坛区法院朱林法庭两次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全德提出,自己的房子权证齐全,西岗村委在没对房屋进行评估,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与非房主葛某签订拆迁协议,该协议不合法,应当认定为无效。西岗村委辩称,协议是经原告同意葛某代为办理的,拆迁补偿款是由原告和村委协商达成一致的。另外,1.2万元拆迁款由代签字的葛某和他的岳父领取,并付给了原告的弟弟全辉。至于拆迁协议上葛某的签字,是获得原告认可的,“授权方式是通过电话”。葛某在庭审中表示,“协议内容我一个字也没看就签了。”对于此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葛某是否得到全德的电话委托?葛某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模糊表示,好几年前的事情,记不大清楚了,当初好像是提供了一个号码,但他本人并没有和全德通电话。既然没通电话,为何又签字?葛某说,他没有参与全德家拆迁的事,村委领导叫他签字他就签了,不过拆迁款领了就给了全德的家人。

关于1.2万元“补偿款”,刘女士表示,2012年6月葛某的确将钱给了全辉,说是“房子上的钱”。但因为周围邻居当时拿到的拆迁款少的也有4万多,全辉就以为这么点钱是“拆迁安置过渡费”。之后找村委要说法,一直到今年3月前,村委都没有拿出拆迁协议,只是说再安排宅基地重新造房子。

“强拆”板房时房主受伤

今年3月,在上海无房、无处安身的全辉夫妻回到金坛,在自家的原宅基地旁建了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板房住。但在6月,夫妻俩突然收到一份“金坛区防汛防旱指挥部限期清除通知书”。通知书称,他们搭建的板房违反了相关规定,影响了圩桥河河道整治工程建设,要求自行清除。

6月9日,朱林镇政府、西岗村委等相关人员牵头,一行数十人对板房进行强拆。

“他们先打了全辉一拳,然后将夫妻俩抬到外面。”刘女士称,全辉被抬到外面后,几个人将他按倒在地,用膝盖顶压长达40多分钟。今年52岁的全辉目前在金坛中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他的听力受损,双下肢神经受损。

“主要是被他们用膝盖顶压的!”全辉说,他的“腿没力气”,不能走路,在病房里上个厕所都得坐轮椅。更痛苦的是,他今后可能要一辈子坐轮椅。给全辉治疗的医生证实,全辉双下肢神经受损,可能很难恢复。据刘女士出示的一段“强拆”现场视频显示,全辉当时被几名男子按压在地上,表情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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