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维权案再胜诉 造谣者终将付出代价( 二 )

鹿晗维权案再胜诉

擅用鹿晗肖像,被判构成对鹿晗名誉权、肖像权的侵犯,须向鹿晗公开致歉,赔偿鹿晗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1万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涉嫌文章转载了网络上关于鹿晗的爆料贴。

文中多处出现了‘包养’、‘金主’、‘不正当关系’等侮辱性字眼,易使不明真相的公众误以为鹿晗存在上述行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网络信息,不可轻信。”最近某律事务所透露鹿晗人格维权系列案件再度胜诉。

鹿晗维权案再胜诉 造谣者终将付出代价

-----鹿晗维权案再胜诉 造谣者终将付出代价-----

鹿晗维权案再胜诉

文中称:“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发布与鹿晗有关的不实言论、擅用鹿晗肖像,被判构成对鹿晗名誉权、肖像权的侵犯,须向鹿晗公开致歉,赔偿鹿晗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1万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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