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食品“包装日期” 不等于“生产日期”( 二 )

关于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家住姑苏区的市民杨先生向采访人员反映,自己曾“在超市买过散装的坚果,当时询问超市的售货员,坚果的生产日期具体是什么时候,售货员却吱吱唔唔答不上来,只说坚果都是新鲜的,都是合格产品,放心购买之类。这种回答让人很不放心。”

最好问好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后

再决定购买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对此,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相关人员告诉采访人员,超市散装食品标签上的包装日期并不等同于生产日期,市民在购买散装食品时,可以要求销售者提供食品大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此外,也并不是所有的散装食品都必须标注生产日期,比如水果、蔬菜等属于食用农产品,包装时可以不标注生产日期。相关部门还提醒消费者,务必保留好购物小票,这样维权的时候有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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