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一男子260万买到二手豪车 上诉索赔遭驳回( 二 )


由于协商不成,李某上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一赔三,总计金额九百多万。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买卖合同的相对方和车辆的所有人都是原告的公司,并非普通消费者,不受消法保护。随后,李某又上诉至苏州市中院,近日,苏州市中院也作出了终审裁判,同样驳回了原告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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