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离婚财产分割不清 转账金额扑朔迷离( 二 )

周女士称离婚时叶先生承诺未出资到位的5万元不再主张的说法遭到叶先生的否认。若叶先生明确放弃这5万元,离婚时完全可以在房屋协议书付款内容上直接记录“勿需付款5万元”之类的内容。法院注意到离婚当时双方对旧物(旧电视、旧冰箱)折抵金额都有明确、具体的约定,却对放弃5万元这么大的事情没有任何记载和涉及,这并不符合常理。考虑到庭审中双方的陈述、双方提交的证据和此前有关双方离婚事宜的另一案件的审理情况,法院认定叶先生已归还周女士此前向其支付的购房款11万元,这部分款项无须再次支付。

法官提示:婚姻是人生大事,结婚要慎重,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离婚更要慎重,所谓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两人组成一个家庭本应同甘苦、共患难,切勿因为生活中的小摩擦而轻率离婚。

如若二人感情彻底破裂,婚姻走向尽头,在离婚时双方也应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的金额和方式作出明确约定,以免出现本案这种离婚6年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财产的情形。时间间隔越长,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难度就越大,也就越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切身利益。因此,对离婚涉及到的问题做详细的约定,并及时通过合法的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才不失为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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