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宝马男”一方不可向于海明索赔( 二 )
综上,于海明是在行使个人正当防卫权利时,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理论上完全可以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声音二
“宝马男”一方可否向“骑车男”索赔?法律规定:不能!
还有网友提出,在该案中,过错在先的“宝马男”刘海龙最终被捅砍身亡,也有人身损害,能否向于海明提出民事侵权索赔?
对此,两位专家指出,这个结果应该是“刘海龙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所以不能向对方索赔。《侵权责任法》第30条明确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只有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即防卫过当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防卫人才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在本案中,于海明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因此,即便“宝马男”刘海龙的家人提出了民事索赔,“骑车男”于海明依法也不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否则,就是对正当防卫的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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