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立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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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立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新机制

本文标题:江苏建立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新机制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江苏建立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新机制:下放招聘自主权)

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可不受原来年度进人计划限制,直接办理调配手续;省人社厅不再对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公示进行前置审核;建立厅内协同服务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以及相关实施细则,并在9月7日举行省直单位人事处长座谈会,回应用人单位诉求,大力推进人事人才工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年度新进人数计划使用期限延长至次年6月

《通知》指出,省属事业单位于每年11月,根据单位编制和岗位总数空缺情况,编制年度新进职工人数需求计划。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等专技人才需求层次较高、数量较多的单位,允许在年度正式进人计划下达前,可根据单位计划进人预案新进人员。考虑到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就业的时间性特征,年度新进职工人数计划使用期限延长至次年6月。对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年度新进职工人数计划用完后,还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的,可不受原来计划的限制,直接到省人社厅办理相关进人手续,也不需用人单位办理追加进人计划手续。

对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说,人才特别是紧缺急需人才往往可遇不可求。调整计划下达与使用,特别是延长使用期限、畅通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通道,赋予用人单位更多自主权,有助于用人单位根据自身需求灵活、有效招才引才。

高校可自主组织招聘所有人员

《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除国家规定的公开招聘方案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外,其他招聘公告、招聘次数、招聘组织、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全部由用人单位自主实施,省人社厅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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