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 进步一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通知( 二 )

物价、教育联合督查

严重失信者将列入“黑名单”

教育收费事关百姓民生和切身利益,苏州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称,将与教育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同配合,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教育部门负责办学行为监管,价格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监管,并逐步建立 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将违规办学、违规收费行为纳入全市信用评价体系。对一般失信主体实施 信用曝光制度,向社会公开披露其失信行为,对严重失信者,列入部门监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最关键的是,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违规办学、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不 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收费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若市民们发现有类似相关问题,物价部门欢迎大家拨打举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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