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26条”后 江苏再出“人才10条”( 四 )

  “结果互认,信息共享,就是为了解决习总书记在今年两院院士大会上所指出的名目繁多的评审评价让科技工作者应接不暇,人才 '帽子' 满天飞的问题。”江苏省人才办工作人员表示,为策应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人才10条”提出要建设G42人才创新走廊,推动沿线各地人才规划接轨,人才工程互认,人才资源共享,构建区域差异化,发展协同化的人才创新共同体。“此举可以引导苏南板块人才工程相互支持,避免同质化竞争。”

  江苏省社科联科研中心主任徐军海认为,以人才制度综合发力精准施策为导向,厘清多利益主体行为下人才管理利益冲突的发生机制,注重政策系统集成,聚焦孤立型政策向协同型政策的有效转化,最终支撑江苏的高质量发展。

  人才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发展环境的竞争。“人才10条”从金融支持,生活配套等多个维度入手,为人才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除了拓展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等金融产品,提供最高1500万元的信用贷款外,还鼓励政府类产业基金投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带动各类投资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解决人才企业“首投”问题。

  此外,文件要求,将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在满足当地保障性需求后,经批准,可调剂部分作为人才临时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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