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部署全系统年内第二阶段流通领域商品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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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部署全系统年内第二阶段流通领域商品抽检

本文标题:南京部署全系统年内第二阶段流通领域商品抽检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江苏今年第二阶段流通领域商品抽检启动)

9月13日至14日,根据2018年全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方案要求,江苏省工商局召集各地工商(市场监管)消保机构、相关承检机构负责人,在南京部署全系统年内第二阶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这标志着,今年第二阶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抽样检验工作正式启动。

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从本月中旬起至明年1月底前,完成对石油化工品、日用化工品、儿童用品、家用电子电器、日用及纺织品、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及配件、消防器材等15类共88个商品品种7382个批次的抽检任务。其中,11月15日之前完成涉及污染防治相关品种柴油、汽油、车用尿素、油漆涂料、胶粘剂、洗手液、洗衣粉、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商品的抽样和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和结果数据报送;其他商品11月底前完成除羽绒服装、暖手宝、电热毯、防冻液、皮衣、羊绒针织品、室内加热器以外的全部商品品种和批次的抽样工作,12月20日前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根据气温变化和市场商品销售情况,对羽绒服装、暖手宝、电热毯、防冻液、皮衣、羊绒针织品、室内加热器等季节性商品,要本着能快则快、能提前则提前的原则,尽早抓紧,尽快出具检测报告,但务必于2019年1月底前。

为确保上述抽检任务的顺利实施,省局针对当前即将进行的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明确提出了以下要求:

严密组织实施。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到统筹安排、科学计划、合理分配、专人负责。要在前期上报品种批次的基础上,再次进行调查摸底、协调沟通,做到优先安排涉及污染防治的商品,及时把握抽样的场所、品种、批次和时间,为按期完成抽检任务提供可靠的保证。同时,针对第一阶段部分还没有完成任务的商品品种及相应程序,要认认真真地做好收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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