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六大队巡回法庭开庭 审理5起危险驾驶案件( 二 )


据悉,2018年7月8日21时41分左右,谢某酒后驾驶苏A牌号的小型轿车在鼓楼区和燕路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至东门街路口附近,被交警六大队民警当场抓获。因谢某现场酒精含量呼气检测值为137mg/100ml,涉嫌醉驾,民警依法带其到第二军医大学长征医院南京分院提取血样送检。

2018年7月10日,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意见为:送检的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其含量为190.5mg/100ml血,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5人均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其中1人因有两次犯罪前科被判拘役,由六大队民警执行逮捕,当天送南京市第二看守所执行。其余4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结合具体案情,分别适用了缓刑。

交警六大队巡回法庭开庭 审理5起危险驾驶案件

六大队:与鼓楼法院的司法合作将常态化

此次集中审理中,六大队专门邀请了辖区内重点车辆单位负责人参与旁听,通过醉酒类危险驾驶罪案件审判过程,给予重点车辆企业警示宣传,并一点带面,要求企业进一步传达案件审理的过程和结果,从而起到教育重点车辆驾驶人规范开车,消除侥幸心理,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作用。

下一步,六大队将常态化与鼓楼法院开展密切的司法合作,将“鼓楼区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作为法治宣传阵地,增加在巡回法庭的案件公开审理量,加强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典型案件进行法治宣传,以切实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通讯员? 李鑫 紫金山采访人员 张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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