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房为妻治病居无定所 申请廉租房被拒( 二 )

男子卖房为妻治病居无定所 申请廉租房被拒

云龙区房产服务中心:不符合文件规定

云龙区房产服务中心住保科王科长说,她已经多次接待过郭先生,科室的工作人员对他家的情况都很了解。郭先生妻子患癌是事实,家庭情况确实比较特殊。然而,按照《2016徐住保办1号文》的规定,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为:(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2)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一年以上,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的家庭。“虽然郭先生现在没有住房,但文件中现住房的面积认定有这么一条规定:5年内已转让或领取拆迁货币补偿款的原住房面积。”王科长说,郭先生名下这些年卖掉了三套房子,2007年那套可以不算在内,而2016年和2018年卖掉的两套房子面积加起来在100平米以上,一家三口的平均住房面积是30多平米,远远超过了文件标准。这个情况已经给郭先生解释了几十遍,也不是没考虑到郭先生家特殊情况,已经向市房管部门汇报过郭先生的材料,得到的答复是,郭先生的卖房时间确实太短,今年5月份卖的房子,6月份就过来申请,不可能给予通过。云龙区房产服务中心作为执行机关,只能给出这样的答复。云龙区房产服务中心分管住房保障工作的刘处长说,像郭先生家这样因重病卖房的,以前也遇到过,但没有实行过特例,5年的年限不可能缩短,只能按照文件执行。

男子卖房为妻治病居无定所 申请廉租房被拒

律师:政策没有考虑到因病卖房家庭,不够全面

对于郭先生卖房为妻治病申请廉租房被拒一事,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程栋主任认为,从这件事情分析,主管部门在制定廉租房申请政策时考虑得确实不够全面,政策中只考虑到售房者出售房屋后会获得一定收入,但没有考虑到业主售房的目的,这对于那些卖房治病、因病致贫的家庭来说,确实没能兼顾到,应该根据事实情况有所变更,令政策更加细致化、人性化,就像法律中的“但书条款”一样,在规定了一般原则的同时,也规定了例外情况。程栋主任说,由于此类文件不是行政行为,是具有普适作用的,而非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某项行为,不能通过诉讼解决,只能向制定文件的机关反映,作出修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