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天狮”传销:9年两千余起刑案致155死( 二 )

  谈恋爱、感情拉拢,是重庆女孩朱金艳诱骗他人常使的手法。1993年出生的她曾在四川从事传销活动,今年5月被判刑。

  “出事”那次发生在2016年10月。朱金艳以恋爱为名将李某诱至都江堰市青城路的出租屋内,向其介绍“天津天狮”传销模式。李某不同意加入,朱金艳便联合其他传销人员将其控制起来。10月3日,李某翻窗逃跑时坠楼身亡。

  2018年5月,都江堰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朱金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另外3名传销人员也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而在此案宣判的三个月前,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判处了一起致两人死亡的非法拘禁案。河南人刘某、湖北人陈某先后被骗至娄底一个“天狮”传销窝点,两人均是从六楼窗户逃走时坠楼而亡。此案被告人陈学武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七年两个月。

  事实上,“非法拘禁”是“天津天狮”传销人员最常用的手段。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关键词“非法拘禁、传销、天津天狮”,共发现1867篇裁判文书,致人死亡的有87例,其中52例案件中的被害人逃生时坠亡,其他的多半死于突发疾病或人身伤害。

  在以“天津天狮”为名的传销活动中,抢劫和故意伤害也是比较常见的犯罪类别。其中,澎湃新闻共查到447篇与“抢劫”有关的裁判文书,其中致人死亡的有13例;而以“故意伤害、传销、天津天狮”为关键词搜索,共查到75篇裁判文书,其中致人死亡的有47例。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的关口村曾有个“天狮”传销窝点。2015年5月14日,被害人吴某在这里经历了脖子挂水瓶、吃辣椒、从颈部至脚部盖压棉被、毛巾捂压口鼻等暴力行为,直至机械性窒息死亡。2017年11月,该案被告人余乾被福州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十三年。

  2014年4月13日,在漳州市芗城区一传销窝点,被害人曹某被传销人员用毛巾捂压导致缺氧窒息。传销人员用高度白酒灌入其口中,制造酒后猝死假象,并将其运至野外抛弃。经法医鉴定,曹某因缺氧窒息并再大量酒精的作用下死亡。案发后,该案韩志朋、黄启明等5名被告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还有被法院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或故意杀人的案件。比如湖南岳阳的涉传杀人案——2013年4月28日,岳阳楼区一出租屋内,传销人员用毛巾捂住何某的嘴鼻,并点燃二根香烟插入其鼻孔,导致其窒息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赵久连、陈永彪被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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