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高速上这波操作 被交警一次记了31分吊销驾照( 二 )

经调查,驾驶员名叫牟某,今年 19 岁,山东日照人,驾驶证还在实习期。牟某因在高速路上逆向行驶,被罚款 200 元,记 12 分;因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被罚款 50 元,记 1 分;因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被罚款 200 元。经过调取监控视频,民警发现牟某还占用应急车道停车并倒车,因在应急车道停车以及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牟某又被分别追加罚款 200 元,记 6 分以及罚款 200 元,记 12 分的处罚。最终,牟某因为自己的一次鲁莽驾驶,共计被处罚款 850 元,记 31 分的处罚。由于在实习期内就被记满 12 分,牟某的驾驶证将被予以吊销。

连云港市交警部门介绍,这是一起非常严重、恶劣的违法行为,驾驶员被查以后还心存侥幸没有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自己违法行为辩解十分荒谬。高速公路上 " 一不小心 " 的情形不能出现,高速公路没有掉头的地方更没有回头路可走,吊销牟某机动车驾驶证让他从头学习是给他上的最好一课。

马上就是一年一度的国庆长假,高速公路上车流量会急剧增加,连云港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外出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行驶路线,集中精力驾驶,切莫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减速、变道、倒车、逆向行驶,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推荐阅读